眼下,随着家庭教育知识的日益普及,“重教轻罚”已成广大家长的共识。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惩罚是打骂的代名词,其实,打骂只是惩罚的极端性行为,适当、适时科学的惩罚才能对孩子起警戒作用。教育心理学家认为,惩罚的方式多种多样;打骂只是其中的一种极端性的惩罚行为。一味打骂和对孩子的心灵施暴,会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长此以往就会使惩罚失效,导致最终“管不住孩子”。
所以说,惩罚是一门家教艺术,惩罚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当。
第一,惩罚的“量刑”要适当
惩罚过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太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因此惩罚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既不能轻描淡写,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刑罚”。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语或行动向孩子表示一点点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满,孩子都会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罚,从而自觉改错。惩罚孩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转化,所以惩罚的“量刑”就必须合乎孩子的行为。
第二,指明孩子错误所在
家长要态度明确,跟孩子讲清楚他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要求或标准,否则有什么样的后果。如孩子有乱丢东西、不爱整理的习惯,家长在惩罚时就应该让他自己收拾好东西、整理好玩具。家长千万不能含糊其辞甚至让孩子“自己去想”。家长不给“出路”,孩子改错就没有目标,效果就不明显。
第三,赏罚要分明
父母教育孩子时要注意态度一致,赏罚分明。该奖时就要郑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奖,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态度明确、措施果断,让其真正知道自己错之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对孩子实施惩罚之后,父母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用钱物或食品来安慰他,这将会使惩罚失去作用。
第四,惩罚应及时
所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的行为有错,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果当时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场或正在公共场所)不允许立即作出反应,事后则应及时地创造条件尽可能使孩子回到与原来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长和孩子一起回顾和总结当时的言行,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要求他改正。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惩罚的效果部分是来自条件反射,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效果越好。
第五,劣性转嫁不可有
父母在心情不好时很难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容易使自己恶劣的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一来孩子无过受罚,父母小题大做,会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二来如果此时父母再因不能自制而使惩罚无限制地升级,则往往会激化孩子对父母的反抗情绪。因此,建议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后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绪低落、脾气暴躁等时候惩罚孩子,以免过激失态,影响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第六,惩罚最忌讽刺挖苦
父母惩罚孩子应力戒讽刺挖苦。实践证明,讽刺挖苦和恶语谩骂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够接受的范围,将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做父母的应该牢记自己惩罚孩子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决不是为了图一时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第七,点到为止莫唠叨
有些家长教训孩子喜欢没完没了。其实唠叨会让孩子很不清主次,不知道听哪一句为好;再者,经常性的唠叨多了,也会导致孩子耳朵“失聪”,使教训失去效果。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务必要改掉爱唠叨的毛病,凡事点到为止,然后观察孩子的反应再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