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不断增加学生体验成功的机会,使学生能得到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水围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组成员:
组 长:刘锐娟 副组长:杨禹清、李月琴
成 员:戴伟红、张虹、刘健、黄结根、叶信抒、陈泳文、史卿纯、薛绍琳及全体班主任、科任
三、评选内容:
“水围之星”分别设立(十星):
“文明之星”、“劳动之星”、“管理之星”、“阅读之星”、“数学之星”、“英语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美术之星”、“音乐之星”
四、评选条件:
1、文明之星:举止文明,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主动问好,见面行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劳动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关心集体,在班级或学校组织的劳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管理之星:在少先队或班上担任小干部,独立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班级工作,做好老师的小助手,努力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
4、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喜欢看书,知识面广,能积极向同学推荐好书,能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5、数学之星:对数学有浓厚兴趣,有创新思维,数学能力强,按时完成作业,不粗心大意,遵守课堂纪律,成绩名列前茅。
6、英语之星:对学习英语有浓厚兴趣,词汇量大,在英语口语和写作方面有特长,语言表达能力突出,并积极参与各种英语比赛活动。
7、科技之星:热爱科学,对科技创造有浓厚的兴趣,有小发明、小创作、小制作等作品,参加学校的科技节并获得名次者优先。
8、体育之星:具有一定体育特长,能积极出操,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在运动会中取好成绩。
9、美术之星:喜爱美术,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美术方面有突出特长,在班内甚至学校有一定的知名度。
10、音乐之星:喜爱音乐,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在歌唱和舞蹈方面有突出特长,在班内甚至学校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评选办法:
1、每月评选2种“水围之星”,由相关部门制定评选方案,报学校审批后落实。
2、“水围之星”的评选由相关科任老师推荐(或班主任推荐、同学推荐、自我推荐),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进行投票表决产生。
五、奖励办法:
1、评星的名额:每种星每班评选一个。
2、每月最后一周各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评选“水围之星”。
3、次月第一周周一上交“水围之星”申报表到德育处(史卿纯)。
4、若学校临时有大型的活动或比赛,还可以根据需要增设“水围之星”。
5、升旗仪式表扬获得“水围之星”名单,颁发奖状。
6、制作“校园明星榜”,对评出的 “水围之星”张榜表扬,号召全体学生学习。
7、“水围之星”的评选是一星一人。(备注:一学期内同一个学生最多只能评一次“水围之星”)
附表:“水围之星”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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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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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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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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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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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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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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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左右(个人简介,最好与参评项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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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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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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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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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围之星”项目:1、文明之星、2劳动之星、3管理之星、4阅读之星、5数学之星、6英语之星、7科技之星、8体育之星、9美术之星、10音乐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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