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围小学家长义工管理规定

2018-10-06   水围小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水围小学家长义工的行为,维护家长委员会的形象,加强家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家长义工组织由校级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统一管理。  

3. 家长义工组织为无偿服务,以志愿加入原则,符合条件的家长向家委会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通过后,发放义工证方可上岗。

二、加入义工条件

 1.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关心孩子成长,并且是水围小学在校学生家长。

 2.有爱心,为人正直,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服务时间,能积极参与学校家委义工活动。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协助学校进行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学校开展各种大型活动。

 四、服务时间和地点  

1.早晨上学及放学时间,在学校的东门和西门及周边值日。

2.课间时间在校园及周边巡视。  

3.学校的大型体育和文艺活动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全程参与。

 五、工作纪律

 1.遵守校纪校规,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带无关人员进学校。

 2.准时到岗,因故离岗需请假,进入校门时主动向门卫出示相关证件,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3.举止文明,着装得体,正确佩戴义工标志,服务时请签到。

 4.服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牵头处理,不能擅自处理。

5.服从家委会统一管理。

六、奖惩  

1.义工队组委会根据义工根据义工的综合表现评选出“每月优秀义工”和“学期有优秀家长义工”,并给予表彰。

 2.义工违反了工作纪律,家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劝退等处理。

 七、附则  本规定由水围小学校级家委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691日开始实施。

                                                         福田区水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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