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围小学教职考勤管理制度

2017-06-22   水围小学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教职员工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在规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各种活动中按时出勤,学校根据教职员工每月所出现的迟到、早退、旷课()或病、事假缺勤等情况,通过出勤考核而发给的出勤奖励。学校实行全员全日按作息时间坐班制,并按此制度进行考勤。

二、具体制度规定:

1请病假一天扣发本人当月出勤奖的60元、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当月出勤奖的80元。如需代课,每节扣20元。代一节课补助20元。教职工病假一天以上,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超过一节课的作旷工处理。

3、旷工一天者扣发本人当月出勤奖的50%,两天及以上者,扣发本人当月出勤奖的全部,三天以上者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婚假:

办理了结婚证,婚假五天,晚婚的增加婚假10天,视作正常上班。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丧假:

1) 教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给假五天,岳父母、公婆

逝世,经批准也可给假5天。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父母、

配偶、子女逝世发放300元慰问金。

2) 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6、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

 2)男教师看护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教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教师10天看护,享受看护假视作正常上班。小孩出生三个月内未办理《独生证》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7、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以及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2已育女教工未采取绝育、放环等受孕采取补救措施,休假按病假处理

8、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搬迁原因,可享受一天假,视作正常上班。

9、允许每人每月请病假或事假半天,该假不能影响教学和工作,超过此范围(包括其它缺勤)按照相关规定扣除。给全勤的教职工补助30元。

10、教职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

11、以上病假、事假的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12、请假须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因病请假时,需要提交区以上医院出具的缴费单、休假证明和病历等证明材料,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13、教师的调课或代课原则上由教导处安排,教导处可授权年级组长或相关教师协调,但要将调课、代课安排报教导处备案。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值周行政请假,三天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星期一下午学校教职工学习,一般不批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相关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1)上课铃响后,不进课堂者,视作迟到。

2)在教研、培训、学习时,不依时到会者,视作迟到。

2.早退:

1)、上课中途离开课堂或提前下课,视作早退。

2)、在教研、培训、学习时,提前离开,视作早退。

3)、放学时,带队教师在没有把学生全部送出校门就离开,视作早退。

4)、上课会客、打手机,视作玩忽职守,作早退处理。

3.旷工:

1)、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2)、放学时,不带领学生排队离开校门,见不到带队教师的,视作旷工一节。

3)、上课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回办公室休息、抽烟、聊天、上网,作旷工处理。

4)、因私自调课而误课的视作旷工。

5)、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升旗仪式、会议、工会活动等)无故缺席等行为,作旷工处理。

6)、教师课间巡岗期间,出现空岗,出现学生发生在课间楼层违纪现象或安全事件,巡岗教师没发现或没及时制止、反映和处理的,视作旷工。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3.本方案于20111011经教代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

     

20111011

返回
服务窗口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水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