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2、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3、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4、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5、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1、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2、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3、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4、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5、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1、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2、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
3、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检加强监督,群众解决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利。
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校内公开内容
(一)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校级及学校中层干部名单、校长的职级、学校星级教师名单、各级学科带头人名单、区首席教师名单、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奖励的先进名单;
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中层干部的选拔方案、评优评先的相关文件及学校具体方案;
4、行政及教师考勤及每月任课情况、行政及教师每学期教学培训情况;
5、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6、学校每月公示单位财务信息,公示内容:《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行政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和《固定资产分类报表》,具体参照《福田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管理细则(暂行)》;
7、学校采购小组成员和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采购小组管理办法》和《验收小组管理办法》,每月公示采购小组招标项目表、验收小组的验收表、仓库的签领表;
8、校舍建设由局机关负责完成计划立项工作后移交区建筑工务局实施。涉及部门预算修缮项目,学校应在收到项目资料时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项目结算审定表》;
9、货币分房、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房租收费标准;
10、学校的食堂承包等情况;
11、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内容、人员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2、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3、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学校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的内容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3、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4、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过程及组成成员的基本情况;
5、家长向学校咨询、投诉的途径或流程,一站式服务窗口的服务内容;
6、学校的招生政策、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和直升生招生方案、名单,以及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7、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具体参照《福田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管理细则(暂行)》);
8、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9、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
10、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11、中小学残疾特困生的资助条件,普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和资助结果;
12、学生的入党、入团、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13、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校务公开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2、学校建立永久性公开栏或公示橱窗。
3、在学校网站设立“校务公开”栏目。
4、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公开校务。
5、有特定需要时,学校印发告家长书,向社会、家长公开部分特定项目。
水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