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加强教学管理,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订水围小学教师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1、每位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协商调课、代课事宜。教导处如发现有与课程表或任课老师不相符的情况,则视为课程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当旷工论,按校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当事人当年的评优评先。
2、教师因校内活动、外出开会、听课、赛课、培训学习等需要调课的,由当事人自行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教导处不出具代课条,也不扣除调课教师的任何费用。
3、教师请事假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教导处不出具代课条。
4、教师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教导处接到校长通知后,整理出请假教师的任课情况表,通知相关年级组长具体安排落实教师代课,并出具代课条。
以上规定,请各位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水围小学教导处
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