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围小学采购管理方案 (2015)

2015-12-07   水围小学

水围小学采购管理方案

(2015)

  一、采购事项说明

  1、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采购小组成员按规定直接采购。

  2、凡一批(次)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金额20万元以下的同类教学仪器和实验室、功能室设施设备,向中标协议供货商(以下简称定点商)进行协议采购。超20万(含)的由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一批次采购2万元以上的商品需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未达到以上限额标准的直接向供货商采购。

  4、可到市政府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以下8家具有“商场供货”资格的实体店或该商场的网上商店采购属于“自行采购”类别的商品: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岁宝百货、天虹商场、新一佳、兴万和、百佳华、麦德龙;除此以外可到以下实体店或网店采购属于“自行采购”类别的商品:山姆会员店、沃尔玛、顺电、茂业、金海马、香江家私、宜家。

  5、同一预算年度内同类商品的采购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不得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6、采购教学仪器设备直接到区教育局采购平台定点商直接选购。

  7、所有采购项目,必须通过区教育局平台备案,报账时凭用款批件、中标通知书、二维码合同(定点供应商免合同盖章)、二维码验收表、正规发票、电脑清单办理报账手续。

  二、操作细则

  1、 2万以内(不含):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采购小组(按采购内容组成)联系以上15家定点供应商,如超出采购范围需要其他商家提供的由总务处组织3家以上(采购小组成员可另行咨询同类商家)询价后确立中标商家。

  2、 2万以上(含)20万以内:经采购领导小组讨论,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采购小组(按采购内容组成)先进行“询价”,后由3家以上合法资质供应商参与招标,最后由采购小组与供应商现场招标,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监督。

  3、 20万以上:由总务主任将采购事项提请行政会议审议,待校长批准后,总务处报福田区教育局、信息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执行,同一类采购项目分开采购的,不得年采购总和超过20万。

  4、教学仪器、功能室设备必须到教育局平台定点商网采购。

  5、所有采购项目,不论金额多少,都要填写审批件,都要申请人、采购小组、验收小组、总务、分管副校、校长签名。

  三、招标小组管理办法

  招标小组的组成原则上由总务处主导,行政至少1人参与,以及相应的科组长、工会代表组成,应当根据当期采购事项实际情况组成。如遇相关科组长请假,方能增加行政名额。招标小组原则上以单数组成,如3人、5人、7人,总务主任可不参与招标小组,但要组织好招标以及解答招标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问与问题,并保证招标工作“阳光、公开、公平”。

  四、招投采购验收流程

  采购招标流程:采购申请模板->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行政会议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见招标小组管理办法)->大额项目公示(网站)->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签订合同->公示结果(校内公示或网站公示)

  验收领用流程:采购小组采购物品->验收小组验收->入库->使用者领用,如发现质量问题,退货至总务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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